刊登日期: | 2021/1/1 |
發文日期: | 2020/12/3 |
發文文號: | 府商都字第1091318294B號 |
主旨: | 公告「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高速公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配合國道1號114k+860中港溪橋改建工程)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9年12月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09年11月23日內授營中字第1090820048號函。 |
公告事項: | 一、本案計畫書、圖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9月22日第977次會議審決,並經內政部109年11月23日內授營中字第1090820048號函核定在案。 二、本案計畫書、圖自109年12月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計畫範圍內土地應依本計畫書圖內容、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實施建築管理。 三、需閱覽本計畫書、圖者,請至本縣頭份市公所、竹南鎮公所或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閱覽(亦可上網閱覽,網址:http://urbanplanning.miaoli.gov.tw/upmiaoli/urbanplan01/05.aspx)。 四、張貼公告書圖期間自發布實施日起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