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cebook分享
  • Plurk分享
  • mail圖示推薦轉寄
  •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

公告「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高速公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配合國道1號114k+860中港溪橋改建工程)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9年12月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刊登日期:2021/1/1
發文日期:2020/12/3
發文文號:府商都字第1091318294B號
主旨:公告「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高速公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配合國道1號114k+860中港溪橋改建工程)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9年12月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09年11月23日內授營中字第1090820048號函。
公告事項:一、本案計畫書、圖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9月22日第977次會議審決,並經內政部109年11月23日內授營中字第1090820048號函核定在案。
二、本案計畫書、圖自109年12月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計畫範圍內土地應依本計畫書圖內容、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實施建築管理。
三、需閱覽本計畫書、圖者,請至本縣頭份市公所、竹南鎮公所或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閱覽(亦可上網閱覽,網址:http://urbanplanning.miaoli.gov.tw/upmiaoli/urbanplan01/05.aspx)。
四、張貼公告書圖期間自發布實施日起30天。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