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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苗栗縣共有耕地自耕保留部分交換移轉登記清理自治條例第七條」修正草案。

刊登日期:2023/3/31
發文日期:2023/3/3
發文文號:府地權字第1120059582B號函
主旨:預告「苗栗縣共有耕地自耕保留部分交換移轉登記清理自治條例第七條」修正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主管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理由:詳如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修正草案。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修正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揭示之次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向本府陳訴意見或電洽,苗栗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聯絡人徐美蓉、電話037-559132、電子信箱a3639@ems.miaoli.gov.tw,地址;苗栗市府前路1號。
附件:
  • 苗栗縣共有耕地自耕保留部分交換移轉登記清理自治條例第七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草案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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