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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府委託經濟部工業局頭份 (兼竹南及銅鑼 )工業區服務中心、社團法人苗栗中興工業區南區管理會等2處單位辦理水污染防治查證權事項。

刊登日期:2021/1/1
發文日期:2020/11/10
發文文號:府環水字第1090073293B號
主旨:公告本府委託經濟部工業局頭份 (兼竹南及銅鑼 )工業區服務中心、社團法人苗栗中興工業區南區管理會等2處單位辦理水污染防治查證權事項。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一、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項、2項規定。
二、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
公告事項:一、委託查證範圍:負責管理之所屬工業區特定區域內。
二、委託查證對象為前向工業區內之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進行下列不涉及水質採樣檢測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事項查證工作:
(一)檢查污染物來源及廢(污)水處理、排放情形。
(二)索取有關資料。
(三)有關廢(污)水處理、排放情形之拍照或攝影。
三、委託期間:本公告發布日起至112年10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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