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 | 2026/8/31 |
| 發文日期: | 2026/8/13 |
| 發文文號: | 環廢字第1150040544B號 |
| 主旨: | 公告本局委託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5年度苗栗縣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計畫」工作事項。 |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 |
| 公告事項: | 一、自115年7月15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本局委託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5年度苗栗縣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含石綿建材建築物調查及管理: 1、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戶外含石綿建材空間分布管理系統」中符合特定條件建築物,調查800 件可能含有石綿之建材建築物及適度宣導石綿建材拆除及清理應注意事項。 2、現場調查含石綿建材建築物,瞭解石綿建材現況,調查拆除與申請補助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輔導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再依環境部指定方式及格式註記相關資訊,彙整登錄前述調查案件結果。 (二)補助含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 1、石綿建材廢棄物補助申請案件審查作業:民眾申請石綿建材廢棄物排出者之文件經收集後,比對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戶外含石綿建材空間分布管理系統」或經檢測確認為石綿建材等,依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所定之補助原則進行審查,以確認補助對象與資格符合條件。 2、石綿建材廢棄物申請案件查核: (1)派員至申請案件現場確認拆除對象、清理數量及地點等資訊,是否符合相關規範,並提供石綿建材廢棄物包裝材料。 (2)現場確認石綿建材廢棄物確實清除完成。 3、集中收集及清除處理作業: (1)規劃家戶產源提出申請且查核完成後,由家戶產源自行完成含石綿建材廢棄物之拆除及包裝與產源約定清運時間,彙整待清除產源數量安排機具(如吊車或堆高機等),將收集清運之石綿建材廢棄物運至集中暫置點先行貯存。 (2)配合共同供應契約得標之處理機構執行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作業。 4、清除及處理機構結案作業:查核作業完成後,依中央指定方式及格式,彙整登錄補助案件資訊。 二、有關委託事項,若有爭議時,依本局與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契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