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cebook分享
  • Plurk分享
  • mail圖示推薦轉寄
  •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

預告修正「苗栗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第五條」草案。

刊登日期:2024/7/31
發文日期:2024/7/10
發文文號:府教特字第1130147692A號
主旨:預告修正「苗栗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第五條」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特殊教育法第6條。
三、「苗栗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第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四、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與疑問,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703。
(四)傳真:037-324626。
(五)電子郵件:cute@ems.miaoli.gov.tw。
附件:
  • 苗栗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第五條總說明、對照表及草案全文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