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8/28 |
發文日期: | 2025/8/15 |
發文文號: | 府財務字第1140178177B號 |
主旨: | 預告廢止「苗栗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特別稅徵收作業辦法」。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
公告事項: | 一、廢止「苗栗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特別稅徵收作業辦法」總說明如附件。 二、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與疑問,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 7 日內,向本府 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財政處(財務管理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 100 號 (三)電話:037-559548 (四)傳真:037-358025 (五)電子郵件:wensongy@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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