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2/4/29 |
發文日期: | 2022/4/7 |
發文文號: | 府財務字第1110064286號 |
主旨: | 預告「苗栗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特別稅徵收自治條例」第7條修正條文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 |
公告事項: | 一、主管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0條。 三、「苗栗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特別稅徵收自治條例」第7條修正條文草案(如附件)。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揭示之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本府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苗栗縣政府財政處 (二)地址:36001苗栗縣(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548 (四)電子信箱:e0928@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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