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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應受送達人呂○弘(身分證統一編號:S12****701)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因行方不明無法送達,特此辦理公示送達。

刊登日期:2026/7/31
發文日期:2026/7/15
發文文號:苗警刑字第1150032956B號
主旨:公告應受送達人呂○弘(身分證統一編號:S12****701)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因行方不明無法送達,特此辦理公示送達。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80條及81條。
公告事項:一、查應受送達人呂○弘於114年11月1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經本局於115年7月7日以苗警刑字第1150031156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處分書,裁處新臺幣2萬元及限期接受毒品危害講習6小時在案。惟因應受送達人行方不明,特此辦理公示送達。
二、公示送達方式:公示送達公告張貼於本局警察局公告牌示處,併刊登於苗栗縣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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