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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苗栗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刊登日期:2024/10/30
發文日期:2024/9/30
發文文號:府衛疾字第1130022038號
主旨:預告修正「苗栗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地方制度法第19條。
三、「苗栗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或洽詢,聯繫方式如下: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二)地址: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3號。
(三)電話:037-558108。
(四)傳真:037-726424。
(五)電子郵件:mlh065@ems.miaoli.gov.tw。
附件:
  • 修正草案
  • 總說明
  • 條文對照表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