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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2年度苗栗縣辦理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及強化分類回收工作計畫」工作事項。

刊登日期:2023/2/24
發文日期:2023/2/8
發文文號:環廢字第1120026848A號
主旨:公告本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2年度苗栗縣辦理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及強化分類回收工作計畫」工作事項。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20條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度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及強化分類回收計畫」。
公告事項:一、自民國112年1月11日至112年11月25日止,本局委託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2年度苗栗縣辦理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及強化分類回收工作計畫」,委託工作事項如下:
(一)推動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
1、輔導業者提供循環容器(餐盒、杯)借用、自備優惠或環保外送等源頭減量服務,並建立業者基線資料及辦理宣導活動。
2、辦理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評估作業(飲料店背景調查與辦理研商會議等措施)。
3、辦理一次用飲料杯管制對象稽查。
(二)垃圾強制分類及垃圾減量:
1、執行機關、學校、社區定點及隨車沿線稽查垃圾強制分類破袋稽查作業。
(三)推廣資源再使用及延長物品生命週期:
1、推動學校、機關、團體利用資訊平臺進行不用品回收、交換、維修、展售活動。
2、持續維運既有二手物交換、展售、環保袋借用服務點據點。
3、設置二手物市集。
(四)配合本局辦理以下稽查項目:
1、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訪查。
2、限制使用購物用塑膠袋輔導稽查。
3、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稽查。
4、免洗餐具限制使用輔導稽查。
5、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查核。
6、廢食用油流向管理查核。
7、協助調查彙整追蹤量販店及超級市場業者之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辦理情形。
二、有關委託事項,若有爭議時,依本局與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契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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