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19/7/31 |
發文日期: | 2019/7/22 |
發文文號: | 府民行字第1080139643A號 |
主旨: | 預告修正「苗栗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公民投票法。 三、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民政處(自治行政科)。 (二)地址:苗栗市府前路1號。 (三)電話:037-365178。 (四)傳真:037-359963。 (五)電子郵件:sunny7739@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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