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10/30 |
發文日期: | 2024/10/8 |
發文文號: | 府商都字第1130218265B號 |
主旨: | 延長公開展覽「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配合灰寮溝支線排水分洪道治理工程)案」、「變更竹南頭份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配合灰寮溝支線排水分洪道治理工程)案」及「變更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原「文中四」文中用地變更為乙種工業區)細部計畫(配合灰寮溝支線排水分洪道治理工程)案」計畫書、圖及召開說明會,並徵求公民及團體意見。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規定。 |
公告事項: | 一、本案都市計畫之變更機關為苗栗縣政府。 二、本案前以113年9月11日府商都字第1130199522A、B號函公告自113年9月16日起公開展覽30天,公開展覽說明會訂於113年10月2日召開,惟原訂說明會時間受山陀兒颱風影響未予召開,爰為因應颱風影響延長公開展覽期間至113年10月30日止,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名姓名、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由苗栗縣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 三、配合延長公開展覽期間,公開展覽說明會另訂於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2時假頭份市公所清潔隊2樓會議室召開,請踴躍參加。 四、旨揭都市計畫書、圖公開展覽於本縣頭份市公所、竹南鎮公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請踴躍洽閱(亦可上網閱覽,網址:https://www.miaoli.gov.tw/economic_development/News.aspx?n=1029&sms=9767)。 五、張貼公告期間至少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