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19/7/31 |
發文日期: | 2019/7/29 |
發文文號: | 府水道字第1080143427號 |
主旨: | 預告「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
公告事項: | 一、制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相關條文內容詳如草案說明。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或電洽: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水利處(下水道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409 (四)傳真:037-328413 (五)電子郵件:lovely@ems.miaol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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