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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定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乙種工業區)(配合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擴廠) 細部計畫案」樁位成果圖表。

刊登日期:2024/8/30
發文日期:2024/8/22
發文文號:府商都字第1130169148B號
主旨:公告「擬定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乙種工業區)(配合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擴廠) 細部計畫案」樁位成果圖表。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旨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圖表張貼於本縣竹南鎮公所、頭份市公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請民眾踴躍參閱。
二、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樁位測定有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申請複測(申請書請逕洽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並繳納複測費用(每筆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複測結果如有錯誤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用無息退還。
三、張貼公告自民國113年8月26日起共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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