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1/1/29 |
發文日期: | 2021/1/7 |
發文文號: | 府農漁字第1100004268B號 |
主旨: | 預告修正本府88年12月7日88府農漁字第8800104689號公告。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漁業法第四十四條。 三、修正內容:廢止「外埔(一)保護礁禁漁區」、「外埔(二)保護礁禁漁區」、「外埔(三)保護礁禁漁區」及「外埔(四)保護礁禁漁區」等4處禁漁區之劃定。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 (一)承辦機關:本府農業處漁業科。 (二)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773。 (四)傳真:037-328141。 (五)電子郵件:b22878888@ema.miaoli.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