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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苗栗縣國民中小學學生獎懲輔導實施辦法」修正草案。

刊登日期:2024/8/30
發文日期:2024/8/26
發文文號:府教特字第1130184749B號
主旨:預告「苗栗縣國民中小學學生獎懲輔導實施辦法」修正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國民教育法第44條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第39條。
三、旨揭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修正草案(如附件)。
四、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逕洽本府陳述意見或洽詢業務單位: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701。
(四)傳真:037-324626。
附件:
  • 苗栗縣國民中小學學生獎懲輔導實施辦法」修正草案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