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2/8/31 |
發文日期: | 2022/8/25 |
發文文號: | 府地籍字第1110162207B號 |
主旨: | 預告修正「苗栗縣地政士懲戒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第7條。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地政士法第45條第1項。 三、「苗栗縣地政士懲戒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第7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iaol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地政處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2樓 (三)電話:037-559121 (四)傳真:037-559129 (五)電子郵件:kiki1780@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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