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5/31 |
發文日期: | 2024/5/3 |
發文文號: | 府農漁字第1130093119A號 |
主旨: | 預告訂定「苗栗縣所轄漁港浮動碼頭使用之禁止行為」。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
公告事項: | 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漁港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 三、「苗栗縣所轄漁港浮動碼頭使用之禁止行為」訂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iaoli.gov.tw)「訊息發布」項下,及本府農業處(網址:https://www.miaoli.gov.tw/agriculture/)「公告資訊」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768。 (四)傳真:(037)328141。 (五)電子郵件:sm4332@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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