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1/7/30 |
發文日期: | 2021/7/21 |
發文文號: | 府教特字第1100137471A號 |
主旨: | 預告訂定「苗栗縣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
公告事項: | 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6條。 三、旨揭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草案如附件。 四、本辦法訂定草案須儘速完成訂定,爰預告期擬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逕洽本府陳述意見或洽詢業務單位: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705 (四)傳真:037-324626 (五)電子郵件:qqq888c@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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