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cebook分享
  • Plurk分享
  • mail圖示推薦轉寄
  •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

修正公告本縣「竹南鎮龍鳳東段1050地號」照南國小土地為地下水污染 控制場址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刊登日期:2020/1/2
發文日期:2019/12/20
發文文號:府環水字第1080062593B 號
主旨:修正公告本縣「竹南鎮龍鳳東段1050地號」照南國小土地為地下水污染
控制場址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16條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下稱環保署)102年1月11日環署土字第1020004264A 號函暨苗栗縣竹南
地政事務所地籍圖重測結果辦理。
公告事項:一、 場址名稱:竹南鎮龍鳳東段1050地號土地。
二、 場址地號:竹南鎮龍鳳東段1050地號(如附圖)。
三、 場址面積:8,928.83 平方公尺。
四、 場址現況概述: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東段1050地號目前現址為照南國民小
學,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管理者為苗栗縣竹南鎮照南國民小學。
五、 污染物及污染情形:本場址經環保署於旨揭地號設置區域性地下水監測井
(站名:照南國小(K0001)),經環保署100年度辦理「環境水質中區監測計
畫」調查發現地下水中三氯乙烯(0.133mg/L)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
準(0.05mg/L);另環保署於101 年度辦理「環境水質中區監測計畫」調查
發現地下水中三氯乙烯(0.124mg/L)及順-1,2-二氯乙烯(0.722mg/L)超過
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三氯乙烯:0.05mg/L、順-1,2-二氯乙烯:
0.7mg/L)。
六、 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一) 管制目的:為減輕污染危害、避免污染擴大及保障人民健康,特劃定地
下水污染管制區。
(二) 管制範圍:同控制場址範圍。
(三) 管制事項:管制區內之管制事項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相
關規定辦理,並禁止抽取、使用及飲用管制區地下水。若有違反,依同
法第40條及第41條規定裁處。
七、其他重要事項:
(一) 本場址因苗栗縣竹南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圖重測,原龍鳳段933地號變
更為龍鳳東段1050地號;面積由8,986平方公尺變更為8,928.83平方
公尺。
(二) 說明五所述地下水監測井K0001,因井管遭異物阻塞情形無法排除,至
相關採樣及洗井設備無法進入,已於2014 年10 月14 日完成廢井。並於
同年10 月17 日於照南國小增設地下水標準監測井(K00284)作為該區域
第一含水層之場置性背景水質監測,以利掌握地下水質之狀況。
(三) 原本府102年3月4日府環水字第1020007643B 號公告廢止。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