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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採油工程處鐵砧山礦場場區內污染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下稱控制場址)暨場區內外污染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下稱管制區)。

刊登日期:2019/7/31
發文日期:2019/7/8
發文文號:府環水字第1080029257B 號
主旨:修正公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採油工程處鐵砧山礦場場區內污染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下稱控制場址)暨場區內外污染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下稱管制區)。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下稱土污法)第2 條、第12 條第2 項、第16 條、同法施行細則第10 條、場址污染範圍與管制區之劃定及公告作業原則(下稱作業原則)規定暨本府環境保護局108 年3 月7 日至18 日、同年4 月12 日執行旨揭礦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查證結果辦理。
公告事項:一、 污染行為人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二、 場址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採油工程處鐵砧山礦場。
三、 場址地址:苗栗縣通霄鎮坪頂里15 鄰146 號。
四、 場址地號:苗栗縣通霄鎮大坪頂段107 地號部分土地,場址四端點座標:
1. X:220288;Y:2704403;2.X:220357;Y:2704371;3.X:220353;Y:2704356;4.X:220279;Y:2704388(TWD97)。(詳如附件)
五、 污染類型:工廠。
六、 場址面積:1,668.95 平方公尺。
七、 場址現況概述:本次所公告控制場址範圍,原為伴產水池及廢水處理設施區,目前伴產水池已排空,廢水處理設施區為正常運作中,土地所有權人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另管制區範圍包括通霄鎮大坪頂段137、137-1、137-2、137-3、328-1、328-3、328-4 等7 筆地號土地及107、136、136-1、136-2、620-16、621 等6 筆地號部分土地,除107 地號外,原均為農業使用。
八、 污染物及污染情形:旨揭礦場因場內連接伴產水池地下管線鏽蝕,造成天然氣製程產出之伴產水洩漏至土壤及地下水中,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3 月7 日至18 日、同年4 月12 日辦理旨揭礦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查證結果,超過管制標準情形如下:
(一) 土壤部分:
1. 通霄鎮大坪頂段107 地號土壤檢測值:總石油碳氫化合物1,270mg/kg。
2. 通霄鎮大坪頂段137-2 地號土壤檢測值:總石油碳氫化合物
4,550mg/kg、苯59.9mg/kg。
3. 通霄鎮大坪頂段620-16 地號土壤檢測值:總石油碳氫化合物
1,350mg/kg、苯12.6mg/kg。(管制標準:總石油碳氫化合物1,000mg/kg、苯 5mg/kg)
(二) 地下水部分:
1. 通霄鎮大坪頂段107 地號地下水檢測值:甲苯13.6mg/ L、苯15.8mg/L、萘1.26mg/L 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43.6mg/L。
2. 通霄鎮大坪頂段137-2 地號地下水檢測值:甲苯19.4 mg/L、苯14.2mg/L、萘:0.892mg/L 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81.2mg/L。
3. 通霄鎮大坪頂段620-16 地號地下水檢測值:甲苯15.6 mg/L、苯13.5mg/L、萘0.82mg/L、二氯甲烷0.118mg/ L 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74.9mg/L。(管制標準:甲苯10mg/L、苯0.05 mg/L、萘0.4 mg/L、二氯甲烷0.05 mg/L、總石油碳氫化合物10mg/L)
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一) 管制目的:為減輕污染危害、避免污染擴大及保障人民健康,特劃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二) 管制範圍:參照作業原則規定,除污染場址外,併劃設場區外目前查證可能污染範圍為管制區,且為使管制區範圍明確,避免現地認定疑義,以農地坵塊邊界為管制區邊界進行劃設,管制區範圍包括通霄鎮大坪頂段137、137-1、137-2、137-3、328-1、328-3、328-4 等7 筆地號土地及107、136、136-1、136-2、620-16、621 等6 筆地號部分土地。(管制範圍示意圖如附件)
(三) 管制事項:管制區內之管制事項依據土污法第17 條規定辦理,並依同法第18 條規定,禁止在污染管制區內種植食用作物、畜養家禽、家畜及養殖或採捕食用水產動、植物,並禁止抽取、使用管制區地下水,另依同法第19 條規定,於管制區內從事土壤挖除、回填、暫存、運輸或地下水抽出等工作者,應檢具清理或污染防治計畫書,報請本府核定後,始得實施。
(四) 自公告之日起,管制區內之土地使用或人為活動予以管制或限制。
十、其他重要事項:
(一) 旨揭土地範圍原經本府108 年5 月16 日府環水字第1080021072B 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暨污染管制區在案,本次僅更正污染行為人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原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及增列污染控制場址四端點之座標,以明確公告場址範圍。
附件:
  • 中油鐵砧山-修正公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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