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4/30 |
發文日期: | 2025/4/11 |
發文文號: | 府勞資字第1140076320B號 |
主旨: | 公告「苗栗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第5條修正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
公告事項: | 一、「苗栗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對照表及全文。 二、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三)電話:5559961。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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