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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苗栗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草案。

刊登日期:2023/9/28
發文日期:2023/9/21
發文文號:府行法字第1120214738B號
主旨:預告修正「苗栗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苗栗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如附件。
三、對於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行政處法制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023。
(四)傳真:037-377347。
(五)電子郵件:shinnyfa@ems.miaoli.gov.tw。
附件:
  • 修正草案總說明
  • 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 修正草案條文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