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 | 2026/9/30 |
| 發文日期: | 2026/9/18 |
| 發文文號: | 府商建字第1150212237號 |
| 主旨: | 預告修正「苗栗縣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辦法」第二條之一修正條文。 |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154條規定 |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苗栗縣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辦法」第二條之一修正條文草案如附件。 三、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 號。 (三)電話:037-558139。 (四)傳真:037-334426。 (五)電子郵件:u530332@ems.miaoli.gov.tw。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