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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委託鴻宇環境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5年苗栗縣廚餘再利用機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為特目用地及標租招商委託專業服務」(案號:1150617W)工作事項。

刊登日期:2026/8/31
發文日期:2026/8/10
發文文號:環廢字第1150039871A號
主旨:公告本局委託鴻宇環境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5年苗栗縣廚餘再利用機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為特目用地及標租招商委託專業服務」(案號:1150617W)工作事項。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自民國115年7月7日起至115年11月23日止,本局委託鴻宇環境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5年苗栗縣廚餘再利用機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為特目用地及標租招商委託專業服務」,委託事項如下:
(一)第一期工作事項:
1、申請基地現勘評估、相關地籍資料彙整及其相關前期作業。
2、土地變更編定前置作業,各項圖樣資料繕製。
3、基地是否禁止變更、禁建、限建等相關限制事項查詢作業。
(二)第二期工作事項:
1、興辦事業計畫書製作。
2、製作農地變更說明書送農業處或農業部審核通過。
3、配合各單位現場會勘、溝通協調及興辦事業計畫書修正製作。
4、取得目的事業各主管機關核可,同意興辦事業計畫核准籌設。
5、興辦事業計畫核准後之辦理變更編定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事宜。
6、協辦標租招商作業。
二、有關委託事項,若有爭議時,依本局與鴻宇環境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契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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