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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苗栗縣民宿登記申請準則」第1條、第3條修正草案。

刊登日期:2026/4/30
發文日期:2026/4/16
發文文號:府文管字第1150005611號
主旨:預告訂定「苗栗縣民宿登記申請準則」第1條、第3條修正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交通部114年6月24日交授觀宿字第1140005442號函。
三、旨揭修正草案之總說明、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修正草案全文如附件。
四、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以書面向本府承辦機關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觀光管理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
(三)電話:(037)352961。
(四)傳真:(037)338138。
附件:
  • 苗栗縣民宿登記申請準則第一條、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 苗栗縣民宿登記申請準則第一條、第三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 苗栗縣民宿登記申請準則第一條、第三條修正草案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