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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苗栗縣政府土地界標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

刊登日期:2023/12/29
發文日期:2023/12/27
發文文號:府地測字第1120288529B號
主旨:預告「苗栗縣政府土地界標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一、主管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理由:詳如修正草案總說明及附表修正前後對照表。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修正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揭示之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本府陳述意見或電洽,苗栗縣政府地政處地籍測量科、聯絡人張馨丰、電話037-559067、電子信箱a246818@ems.miaoli.gov.tw,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附件:
  • 「苗栗縣政府土地界標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本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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