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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苗栗縣政府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第六條至第十三條草案。

刊登日期:2020/3/31
發文日期:2020/3/3
發文文號:府社保字第1090040206B號
主旨:預告修正「苗栗縣政府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第六條至第十三條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旨揭修正草案、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三、為利性侵害被害人解決遭遇事件後困境,獲得更妥善的服務,本草案相關辦法需盡速完成修正,爰預告期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14日內,逕洽本府陳述意見或洽詢業務單位: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332035。
(四)傳真:037-325963。
附件:
  • 總說明
  • 對照表
  • 修正草案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