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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苗栗縣政府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服務實施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五點修正草案」。

刊登日期:2023/12/29
發文日期:2023/12/12
發文文號:府社保字第1120275758B號
主旨:預告「苗栗縣政府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服務實施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五點修正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依據老人福利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及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詳如「苗栗縣政府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服務實施作業要點修正草案」。
三、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保護服務科。
(二)電話:037-559975
(三)傳真:037-332097
(四)地址:苗栗市府前路1號。
(五)電子郵件:motolulu@ems.miaoli.gov.tw
附件:
  • 苗栗縣政府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服務實施作業要點修正草案
  • 苗栗縣政府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服務實施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
  • 苗栗縣政府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服務實施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五點修正草案總說明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