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3/5 |
發文日期: | 2025/2/12 |
發文文號: | 府商都字第1140030264B號 |
主旨: | 公告「變更明德水庫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暨變更明德水庫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通盤檢討範圍並召開座談會,並徵求公民及團體意見。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一、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 二、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 |
公告事項: | 一、本案都市計畫之變更機關為苗栗縣政府。 二、公告間自114年2月18日起30天,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名姓名、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供作通盤檢討之參考。 三、座談會訂於114年3月14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假本縣頭屋鄉公所3樓會議室召開,請踴躍參加。 四、旨揭「變更明德水庫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暨變更明德水庫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通盤檢討範圍圖公告於本縣頭屋鄉公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請踴躍洽閱(亦可上網閱覽,網址:https://www.miaoli.gov.tw/economic_development/News.aspx?n=1029&sms=9767)。 五、本次公告徵求意見包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 六、需閱覽現行都市計畫書、圖或相關文件者,請洽本縣頭屋鄉公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洽閱。 七、張貼公告期間至少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