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0/2/27 |
發文日期: | 2020/2/21 |
發文文號: | 府教務字第1090034159A號 |
主旨: | 預告修正「苗栗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辦理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苗栗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修正條文內容詳如對照表及修正草案總說明。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與疑問,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或電洽: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二)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677。 (四)傳真:037-55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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