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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逾公開展覽期限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編號逾22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8年4月12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刊登日期:2019/5/1
發文日期:2019/4/11
發文文號:府商都字第1080063087B號
主旨:公告「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逾公開展覽期限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編號逾22案】」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8年4月12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08年4月2日台內營字第1080804634號函。
公告事項:一、本計畫書、圖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2年8月13日第809次會議及104年11月10日第863次會議審決,並經內政部108年4月2日台內營字第1080804634號函核定在案。
二、本案計畫書、圖自民國108年4月12日零時起發布實施,計畫範圍內依本計畫書圖、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實施建築管理。
三、需閱覽計畫書、圖者,請至本縣頭份市公所、竹南鎮公所或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閱覽(亦可上網閱覽,網址:http://urbanplanning.miaoli.gov.tw/upmiaoli/)。
四、張貼公告書圖期間自發布實施日起30天。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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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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