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19/5/31 |
發文日期: | 2019/5/9 |
發文文號: | 府文資字第1080005318B號 |
主旨: | 公告指定「臺鐵舊山線-魚藤坪鐵橋」為古蹟,並自即日生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一、「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4條規定。 二、苗栗縣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108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 |
公告事項: | 一、名稱:臺鐵舊山線-魚藤坪鐵橋。 二、種類:橋梁。 三、古蹟及其定著土地範圍: (一)古蹟本體:本體為魚藤坪鐵橋,面積約309.2㎡,鐵道約154.6公尺長(範圍 涵蓋橋台、橋墩、鋼梁及其上鐵路設施)。 (二)定著土地之範圍:苗栗縣三義鄉魚藤坪段140-120地號土地面積1,833㎡(橋 梁範圍約50㎡)、苗栗縣三義鄉魚藤坪段140-154地號土地面積4,306㎡(橋梁 範圍約45.2㎡)、苗栗縣三義鄉魚藤坪段140-155地號土地面積301㎡(橋梁範 圍約14㎡)、苗栗縣三義鄉魚藤坪段140-156地號土地面積1,794㎡(橋梁範圍 約88㎡)、苗栗縣三義鄉魚藤坪段140-988地號土地面積311㎡(橋梁範圍約28 ㎡)、苗栗縣三義鄉魚藤坪段205-9地號土地面積1,154㎡(橋梁範圍約26㎡ 、苗栗縣三義鄉魚藤坪段401-20地號土地面積6,546㎡(橋梁範圍約58㎡)。 五、指定理由: 1.魚藤坪鐵橋見證關刀山大地震後之鐵道橋梁構造之演變,與魚藤坪斷橋皆為地震 歷史的見證。 2.魚藤坪鐵橋建於1936年,1938年竣工;具日治後期鐵道橋梁建 造技術價值。 3.設計者為鐵道部技手渡邊悟,全臺此類橋梁現存較少。 六、公告日期及文號:苗栗縣政府中華民國108年5月9日府文資字第1080005318B號。 七、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條規定,苗栗縣縣定古蹟「臺鐵舊山線-魚藤坪鐵橋」。 八、本案公告期間為30日,對本案行政處分利害關係人如有不服,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9條第2項、訴願法第1條、第14條、第56條及第58條第1項規定,得於本公告期 滿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乙式三份及本公告影本,於法定期間內逕送原處分機 關(苗栗縣政府,地址: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並將副本抄送管轄機關文化 部(以實際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而非投郵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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