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1/9/30 |
發文日期: | 2021/9/23 |
發文文號: | 府教學前字第1100182250A號 |
主旨: | 預告修正「苗栗縣教保服務機構及其教保服務人員獎勵辦法第三條、第六條、第十四條(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
公告事項: | 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2條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0條。 三、「苗栗縣教保服務機構及其教保服務人員獎勵辦法第三條、第六條、第十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四、對本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前教育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716。 (四)傳真:037-559974。 (五)電子郵件:jw1506@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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