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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第十六條,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一日施行。 附修正「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第十六條

刊登日期:2024/1/31
發文日期:2024/1/4
發文文號:府行法字第1130002453號
修正「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第十六條,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一日施行。
附修正「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第十六條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附件:
  • 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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