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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三灣鄉北埔段105地號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暨周邊範圍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刊登日期:2023/7/31
發文日期:2023/7/4
發文文號:府環水字第1120060928B號
主旨:公告本縣三灣鄉北埔段105地號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暨周邊範圍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下稱土污法)第2條、第12條第2項、第16條、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場址污染範圍與管制區之劃定及公告作業原則(下稱作業原則)規定暨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4月22日及同年5月5日辦理旨揭土地周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查證結果。
公告事項:一、污染行為人名稱:林韋吉君、林韋亘君、陳柏洋君、施文祥君、邱仁偉君、李啟維君、許原忠君、陳博宇君、芫吉有限公司等。
二、場址名稱:苗栗縣三灣鄉北埔段105地號。
三、場址地號:苗栗縣三灣鄉北埔段105地號。
四、污染類型:非法棄置場。
五、場址面積:1,129平方公尺。
六、場址現況概述:公告位置為本縣三灣鄉苗124縣道20公里處中港溪行水區高灘地遭非法棄置廢棄物土地,現況為荒地。
七、污染物及污染情形:場址地點周邊遭不肖業者非法棄置廢酸洗液,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4月22日及同年5月5日辦理棄置地點周邊土地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檢測結果土壤採樣點及地下水監測井超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分述如下:
(一)土壤部分:(112年4月22日採樣)
1、三灣鄉北埔段105地號土壤重金屬檢測值:鋅2,710 mg/kg、鉻284mg/kg。(管制標準:鋅2,000 mg/kg、鉻250 mg/kg)
(二)地下水部分:(112年5月5日採樣)
1、三灣鄉北埔段105地號地下水重金屬檢測值:鋅518 mg/L、鉛0.312 mg/L及鎳1.14 mg/L。(管制標準:鋅50 mg/L、鉛0.1 mg/L、鎳1.0 mg/L)
八、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一)管制目的:為減輕污染危害、避免污染擴大及保障人民健康,特劃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二)管制範圍:參照作業原則規定,除污染場址外,併劃設場址外非法棄置廢棄物範圍為土壤污染管制區及地下水可能污染範圍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管制區範圍包括三灣鄉北埔段104、105、105-5、105-6、105-7、106、108等7筆地號土地及同段83-1、83-3、83-4等3筆地號部分土地。(管制範圍示意圖如附件)
(三)管制事項:管制區內之管制事項依據土污法第17條規定辦理,並依同法第18條規定,禁止在污染管制區內種植食用作物、畜養家禽、家畜及養殖或採捕食用水產動、植物,並禁止抽取、使用管制區地下水,另依同法第19條規定,於管制區內從事土壤挖除、回填、暫存、運輸或地下水抽出等工作者,應檢具清理或污染防治計畫書,報請本府核定後,始得實施。
(四)自公告之日起,管制區內之土地使用或人為活動予以管制或限制。
附件:
  • 場址及管制區範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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