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19/7/31 |
發文日期: | 2019/7/16 |
發文文號: | 府商建字第1080137011B號 |
主旨: | 預告修正「苗栗縣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辦理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苗栗縣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如附件。 三、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372。 (四)傳真:037-337251。 (五)電子郵件:u530332@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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