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 | 2026/9/30 |
| 發文日期: | 2026/9/15 |
| 發文文號: | 府商都字第1150208394B號 |
| 主旨: | 公告「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配合土牛溪排水(正興路至高速公路連絡道)新建右岸水防道路工程)案」及「變更竹南科學園區暨周邊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土牛溪排水(正興路至高速公路連絡道)新建右岸水防道路工程)案」計畫書、圖,並自115年9月16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 依據: |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15年8月17日內授國都字第1150810715號函及內政部115年8月25日內授國營字第1150810842號函。 |
| 公告事項: | 一、本案計畫書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15年4月28日第1099次會議審決,並經內政部115年8月17日內授國都字第1150810715號函及內政部115年8月25日內授國營字第1150810842號函核定在案。 二、本計畫書、圖自民國115年9月16日零時起發布實施,計畫範圍內依本計畫書圖、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實施建築管理。 三、需閱覽計畫書、圖者,請至頭份市公所、竹南鎮公所或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閱覽(亦可上網瀏覽,網址:https://urbanplan.miaoli.gov.tw/News/News)。 四、張貼公告書圖期間自發布實施日起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