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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苗栗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刊登日期:2023/8/31
發文日期:2023/8/15
發文文號:府水道字第1120185833A號
主旨:預告「苗栗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苗栗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相關條文內容詳如草案說明。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本府承辦機關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水利處(下水道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416。
(四)傳真:037-328413。
(五)電子郵件:cylin@ems.miaoli.gov.tw。
附件:
  • 苗栗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總說明
  • 苗栗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 苗栗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