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7/31 |
發文日期: | 2024/7/23 |
發文文號: | 府財務字第1130158364B號 |
主旨: | 預告訂定「苗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徵收自治條例」草案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
公告事項: | 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地方稅法通則第三條。 三、「苗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徵收自治條例」草案如附件。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財政處(財務管理科) (二)地址:36001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三)電話:037-559548 (四)傳真:037-358025 (五)電子信箱:wensongy@ems.miaoli.gov.tw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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