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3/5 |
發文日期: | 2025/2/14 |
發文文號: | 府環水字第1140007474B號 |
主旨: | 公告解除本縣伍棋玻璃廠有限公司廠區內(竹南鎮新崎頂段2024地號土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列管及劃定。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6條第2項規定。 |
公告事項: | 一、解除列管場址名稱:伍棋玻璃廠有限公司。 二、場址地號:苗栗縣竹南鎮新崎頂段2024地號。 三、場址面積:775.10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場址經改善已完成土壤污染整治。 五、改善情形: (一)本場址因土壤中重金屬「砷」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經本府111年3月3日以府環水字第1110011224B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在案。 (二)旨揭地號土地經污染行為人(伍棋玻璃廠有限公司)提送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書,並經本府核定後執行土壤污染改善工作及自主驗證,其重金屬「砷」濃度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21日執行「113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苗栗縣」進場驗證確認,驗證結果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14年1月2日經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審認驗證報告,同意本污染場址解除列管;據此,予以解除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列管及劃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