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2/6/30 |
發文日期: | 2022/6/29 |
發文文號: | 府民戶字第1110122395B號 |
主旨: | 預告廢止「苗栗縣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收費標準」。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 |
公告事項: | 一、訂定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廢止理由:因內政部於106年6月8日修正國籍法施行細則刪除有關準歸化我國國籍證明之規定,現行已無準歸化國籍作業,爰廢止苗栗縣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收費標準。 三、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民政處(戶政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三)電話:037-559525。 (四)傳真:037-359963。 (五)電子郵件:coffee0704@ems.miaol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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