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2/11/30 |
發文日期: | 2022/11/2 |
發文文號: | 府商都字第1110201495B號 |
主旨: | 公告「變更頭屋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11年11月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規定。 二、內政部111年10月20日台內營字第1110818218號函。 |
公告事項: | 一、本計畫書、圖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民國111年1月18日第1005次、109年5月26日第969次會議審決,並經內政部111年10月20日台內營字第1110818218號函核定在案。 二、本案計畫自民國111年11月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計畫範圍內土地應依本計畫書內容、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實施建築管理。 三、需閱覽本計畫書、圖者,請至本縣頭屋鄉公所或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閱覽(亦可上網閱覽,網址http://urbanplanning.miaoli.gov.tw/upmiaoli/urbanplan01/05.aspx)。 四、張貼公告書圖期間自發布實施日起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