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 | 2026/7/31 |
| 發文日期: | 2026/7/14 |
| 發文文號: | 環廢字1150034896B號 |
| 主旨: | 公告本局委託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5年度苗栗縣營建產出物跨部會推動計畫」工作事項。 |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20條規定及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5年度營建產出物跨部會推動計畫」。 |
| 公告事項: | 一、自民國115年6月30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本局委託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5年度苗栗縣營建產出物跨部會推動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 強化產源管理: 1、推動轄內營建廢棄物源頭減量工作:每月針對轄內達一定規模以上工程(總樓地板面積 > 1,250 平方公尺)稽查,實地確認其營建廢棄物(如 B5、廢金屬、廢木材、PVC 管)現場分類執行情形。 2、精進計畫書審查機制:協助辦理轄內一定規模以上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作業,查核其產出係數及質量平衡圖,確保申報資料之準確性。 (二)強化流向管理: 1、全流向管制及攔查稽查作業:每月針對疑似載運營建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之車輛執行路邊攔查,查核其隨車證明文件與流向申報資訊。 2、產品及分選後產物追蹤:針對轄內營建廢棄物再利用及處理機構,每季執行稽查,掌握其產出產品(如再生粒料等)及分選後剩餘土石方之末端流向。 3、推動智慧化流向申報:配合環境部法規期程,輔導業者熟悉「營建及裝修廢棄物流向管理平台」操作,確保營建產出物軌跡完整透明 。 (三)機構管理: 1、辦理輔導說明會議,確保收容、處理場所符合最新管理政策。 2、透過例行性巡查,提升場域環境管理,督導轄內再利用機構落實營建廢棄物與剩餘土石方之分區貯存與管理,降低環境污染風險。 二、有關委託事項,若有爭議時,依本局與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契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