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3/3/31 |
發文日期: | 2023/3/21 |
發文文號: | 環廢字第1120036246號 |
主旨: | 公告本局委託綠川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2年度苗栗縣應回收廢棄物及相關稽查工作計畫」工作事項。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6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20條規定。 |
公告事項: | 一、自112年3月13日起至112年11月25日止,本局委託綠川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2年度苗栗縣應回收廢棄物及相關稽查工作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責任業者與販賣業者管理: 1、辦理本縣責任業者疑似未辦理登記、未標示資源回收標誌產品製造及輸入業者之稽查輔導。 2、辦理本縣13大販賣業者回收設施稽查輔導。 3、稽巡查轄內家電販賣業者營業場所,確認業者營業狀況、法令宣導、輔導設施設置規範及網路申報等相關應配合事項。 4、辦理責任業者、電子電器販賣業者、回收業及處理業法令宣導說明會。 (二)回收處理業者管理: 1、辦理本縣已登記、列冊回收業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稽查輔導及消防安全訪視,並上網登錄追蹤及輔導成果於環保署稽查管理系統。 2、辦理回收業及處理業者標竿學習輔導推廣、AI火警預警技術應用及消防演練說明會。 3、辦理廢可攜式電腦(包含筆記型電腦和平板電腦)或廢鍵盤回收宣導活動。 4、占用道路廢棄車輛移置處置及工作契約廠商督導巡查工作。 二、有關委託事項,若有爭議時,依本局與綠川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契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