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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立烏眉國民中學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自公告後六個月生效。

刊登日期:2025/9/30
發文日期:2025/9/10
發文文號:府環空字第1140048343B號
主旨:苗栗縣立烏眉國民中學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自公告後六個月生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一、為提升空氣品質、維護縣民健康,特劃設苗栗縣立烏眉國民中學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
二、本縣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範圍:苗栗縣立烏眉國民中學及其周邊道路-烏眉路(詳如附圖)。
三、自本公告生效日起,出廠滿三年以上之柴油大客車、大貨車與出廠滿五年以上之燃油機車全時段禁止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範圍,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出廠滿三年以上之柴油大客車及大貨車於稽查日(含)前一年內取得排煙檢驗合格紀錄或有效期內自主管理標章。
(二)出廠滿五年以上之燃油機車取得當年度排氣定期檢驗合格紀錄。
(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特種車輛或其他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同意之車輛。
四、違反本公告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裁處。
附件:
  • 苗栗縣立烏眉國民中學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範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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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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