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cebook分享
  • Plurk分享
  • mail圖示推薦轉寄
  •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

公告受處分人Williams Shane Keith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罰鍰案件處分書及催繳書,因當事人未居住戶籍地及現住地,無法完成送達,特此辦理公示送達。

刊登日期:2019/4/1
發文日期:2019/3/12
發文文號:苗警刑字第1080010239B號
主旨:公告受處分人Williams Shane Keith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罰鍰案件處分書及催繳書,因當事人未居住戶籍地及現住地,無法完成送達,特此辦理公示送達。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案係應受送達人Williams Shane Keith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案件,經本局以105年4月25日苗警刑字第1050017145號處分書,裁處新臺幣2萬元整罰鍰暨毒品危害講習6小時。因應受送達人行方不明,本局無法送達,特此辦理公示送達。
二、公示送達方式:公告張貼於本局公告欄並刊登於苗栗縣政府公報。
三、請於公告之日起20日內逕向本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一組)洽領處分書、催繳書,並依限繳納罰鍰暨參加毒品危害講習,逾期未繳納者即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