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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修正公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採油工程處鐵砧山礦場場區內污染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下稱控制場址)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刊登日期:2023/3/31
發文日期:2023/3/10
發文文號:府環水字第1120033923B號
主旨:第三次修正公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採油工程處鐵砧山礦場場區內污染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下稱控制場址)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下稱土污法)第2條、第12條第2項、第16條、第26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污染行為人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二、場址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採油工程處鐵砧山礦場。
三、場址地址:苗栗縣通霄鎮坪頂里15鄰146號。
四、場址地號:苗栗縣通霄鎮下坪段934地號部分土地。
五、場址座標:場址4端點座標(TWD97)如次:
(一)X:220288;Y:2704403。
(二)X:220357;Y:2704371。
(三)X:220353;Y:2704356。
(四)X:220279;Y:2704388。
六、污染類型:工廠。
七、場址面積:1,668.95平方公尺。
八、場址現況概述:本次所公告控制場址範圍,原為伴產水池及廢水處理設施區,目前伴產水池已排空,廢水處理設施區為正常運作中,土地所有權人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九、污染物及污染情形:旨揭礦場因場內連接伴產水池地下管線鏽蝕,造成天然氣製程產出之伴產水洩漏至土壤及地下水中,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3月7日至18日、同年4月12日辦理旨揭礦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查證結果,超過管制標準情形如下:
(一)土壤部分:通霄鎮下坪段934地號土壤檢測值:總石油碳氫化合物1,270mg/kg。
(二)地下水部分:通霄鎮下坪段934地號地下水檢測值:甲苯13.6mg/L、苯15.8mg/L、萘1.26mg/L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43.6mg/L。
十、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一)管制目的:為減輕污染危害、避免污染擴大及保障人民健康,特劃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二)管制範圍:管制區4端點座標(TWD97)如次:
1、X:220288;Y:2704403。
2、X:220357;Y:2704371。
3、X:220353;Y:2704356。
4、X:220279;Y:2704388。
(三)管制事項:管制區內之管制事項依據土污法第17條規定辦理,並依同法第18條規定,禁止在污染管制區內種植食用作物、畜養家禽、家畜及養殖或採捕食用水產動、植物,並禁止抽取、使用管制區地下水,另依同法第19條規定,於管制區內從事土壤挖除、回填、暫存、運輸或地下水抽出等工作者,應檢具清理或污染防治計畫書,報請本府核定後,始得實施。
(四)自公告之日起,管制區內之土地使用或人為活動予以管制或限制。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
(一)上開控制場址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土地,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驗證結果低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爰依土污法第26條第2項第2款規定,變更旨揭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劃定。
(二)原本府111年6月21日府環水字第1110039128B號公告,自即日起廢止。
十二、場址座標、航照套繪如附件。
附件: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採油工程處鐵砧山礦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公告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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