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 | 2026/2/26 |
| 發文日期: | 2026/2/2 |
| 發文文號: | 環廢字第1150006244號 |
| 主旨: | 公告本局委託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4年度苗栗縣委託辦理廢棄物源頭減量策略規劃、鄉鎮(市)之廢棄物熱值等化學組成與查核輔導計畫」工作事項。 |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6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74條規定。 |
| 公告事項: | 一、自民國114年12月10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止,本局委託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114年度苗栗縣委託辦理廢棄物源頭減量策略規劃、鄉鎮(市)之廢棄物熱值等化學組成與查核輔導計畫」,委託事項如下: (一)垃圾源頭減量策略規劃作業 1、針對苗栗縣BOT垃圾焚化廠執行落地檢查工作。 2、執行各鄉鎮(市)公所清潔車輛針對民眾排出垃圾實施破袋檢查。 3、針對各鄉鎮(市)公所進廠之垃圾,辦理一般廢棄物採樣檢驗(化學及物理組成)。 (二)針對指定公告應上網申報之事業稽查管制作業 1、針對本縣轄區之事業機構進行廢棄物清理法法規符合度查核。 2、針對本縣列管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進行查核作業。 3、必要時應協助空、水、廢許可資料庫之比對,對於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及廢水污染處理設備產生之廢棄物量有不合理或短報之事業,進行查核作業。 (三)處理機構查核計畫作業 1、協助廢棄物處理許可審查作業。 2、查核本縣所轄處理機構進行聯單資料與CCTV比對作業,藉查核輔導與量能檢核作業,檢視業者CCTV及磅秤設置情形,並適時提供輔導作業。 3、協助會同本局人員查核本縣轄區污泥處理機構資源化產品後段流向追蹤查核作業。 (四)執行非法棄置場址廢棄物移除、採樣、檢測作業 1、執行非法棄置場址廢棄物移除、採樣、檢測、開挖等作業。 2、非法棄置廢棄物移除時應有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技術員資格者在場監督。 3、廠商應具備XRF、PID、四用氣體偵測器等即時監測設備。 4、廠商應具備戶外縮時攝影設備。 5、協助本縣非法棄置廢棄物場址調查及估算後續清除處理改善作業費用。 (五)辦理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講習。 1、針對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分區辦理職業安全衛生講習至少3場次。 2、講習內容應著重清潔隊員值勤之安全防護教育工作,督促清潔隊員落實職業安全及防止職業災害。 (六)辦理廚餘回收再利用及推廣工作計畫 1、廚餘回收及流向調查作業。 2、廚餘再利用輔導作業。 3、協助配合環境部115年度及116年度廚餘績效考核,協助提報廚餘回收處理績效評鑑報告及製作簡報資料。 (七)巨大垃圾暫置場管理輔導作業 1、協助環境管理署補助之公所(竹南鎮、三灣鄉、公館鄉、南庄鄉及卓蘭鎮)巨大破碎機設備運作處理量能提升及再利用,並媒合其他公所運用既有設施提升量能及使用效益,避免設備閒置情事。 2、督導各鄉鎮(市)公所巨大垃圾暫置場管理,並作好整理整頓及防災管理措施,妥善規劃巨大垃圾處理去化管道,以避免災害發生。 (八)辦理法令宣導作業 1、辦理廢棄物清理法與廚餘宣導相關說明會。 2、辦理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宣導說明會。 3、配合社區發展協會、村里民大會或本縣各類大型活動場合,辦理防止非法棄置廢棄物宣導活動。 二、有關委託事項若有爭議時,依本局與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契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