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cebook分享
  • Plurk分享
  • mail圖示推薦轉寄
  •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

公示送達本府「苗栗縣後龍大庄地區區段徵收案」99年度保管字第360號、99年度保管字第361號補償費保管通知書予林文蘭等2人(如後附公示送達清冊)。

刊登日期:2025/11/28
發文日期:2025/11/25
發文文號:府地權字第1140255174B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府「苗栗縣後龍大庄地區區段徵收案」99年度保管字第360號、99年度保管字第361號補償費保管通知書予林文蘭等2人(如後附公示送達清冊)。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暨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
公告事項:一、本府為發放「苗栗縣後龍大庄地區區段徵收案99年度保管字第360號、99年度保管字第361號補償費」予林文蘭等2人,惟因應受補償人林文蘭等2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上開通知函無法送達,爰依上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二、本公告張貼於本府地政處區段徵收區公告區網站(網址:https://www.miaoli.gov.tw/land/News.aspx?n=801&sms=9669)及本府公告欄,應受送達人得於辦公時間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前往本府地政處地權科(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電話:037-559133)領取上開通知函,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逾15年未領取之補償費歸屬國庫。
附件:
  • 公示送達清冊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